发布日期:2008-08-14 浏览次数:6685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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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委农工办
盐城市档案局
盐市档[2008]12号
关于印发《盐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盐城市行政村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参考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农工办、档案局,市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会相应产生大量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既是我市新农村建设发展客观真实的记录,同时也是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基础,在提高农村基层政权和村民自治组织管理水平、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繁荣农村文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配合服务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我们根据国家和省档案局的要求和有关业务文件精神,制定了《盐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盐城市行政村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参考表》。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以执行。
附:1、盐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盐城市行政村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参考表。
中共盐城市委农工办
盐 城 市 档 案 局
2008年3月26日
抄送:省农工办 省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