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档案馆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会务、财务、后勤、资产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制订并实施档案馆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开展档案工作政策研究;负责起草综合文稿;负责档案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老干部服务等工作;受委托承担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消防、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物业管理工作,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二)业务指导处(宣传教育处)。受委托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开展业务指导,推进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档案业务规范,开展专业档案制度体系建设;对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档案馆(室)标准化建设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成果档案进行指导、验收;受委托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档案宣传,承担档案馆信息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和管理维护;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培训和档案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对社会重点、热点问题研究,提供档案资政服务;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研讨交流活动。
(三)档案管理处。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统计及库房管理;负责档案查阅服务窗口建设和管理,承担档案查阅咨询接待工作;承担市级机关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的接收、整理、上架和查阅服务;组织馆藏档案资料的鉴定、解密及划控,依法开放档案;组织开展馆藏档案史料的抢救、保护和修复工作。
(四)收集开发处。制订档案接收、征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接收进馆档案的指导、归档信息审核和质量监管;负责接收进馆单位到期档案,收集市委、市政府举办重大活动、处置重要事件的档案;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组织编制档案馆指南、全宗指南;负责重要档案史料和历史课题的研究、编纂、出版;承担市档案陈列展览策划;受委托指导全市档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生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五)信息技术处。指导全市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负责馆藏档案数字化和档案数据安全、运维管理;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市级机关单位、市属各大数据平台电子档案的指导、接收、存储和维护工作;负责档案保管、保护技术装备计划制订、设备配置使用与运行维护;组织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验收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