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档案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研究起草全市档案工作业务标准规范草案。
(二)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档案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全市各县(市、区)档案馆、市属单位及重点工程和重大科研项目档案工作,并参与档案验收。
(三)集中统一保管分管范围内的重要档案和历史档案资料,依法依规接收市属单位档案,征集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大项目、重要任务及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四)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开展档案的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各项业务工作,依法开放档案,为社会利用档案提供服务。
(五)组织档案的宣传和出版工作,举办档案陈列展览,研究编纂档案史料,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六)负责档案现代化建设和档案科研管理工作,组织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开展档案技术保护。
(七)推进全市档案馆(室)信息化建设,接收市级重要公共数据、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化成果,并做好安全存储和运维管理工作。
(八)开展档案教育培训和馆际业务交流,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推动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