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0-10 浏览次数:3566 字号:【
大 中 小】
9月26日,大丰市档案馆为上海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提供了一份婚姻档案,化解了一件多年积案,为信访稳定工作做了一份贡献。
沈某是上海市川东农场退休职工,为现在配偶转上海户口一事,曾来大丰市档案馆查找档案,当时查到了1987年婚姻档案,但沈某未向单位出示婚姻登记表,而是出示当初的婚姻状况证明书,该证明书上婚姻状况一栏中写有“已婚”,沈某便多次找领导说自己以前未结过婚,是单位档案人员写错了,并找出2个证明人,非要单位改过来,但单位考虑到因时间太久、人员也变动多年,对此无法确认。沈某便无理取闹,甚至扬言要在国庆前进京上访。
上海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政治处为防止重婚和重复转上海市户口,特安排刘华等同志来大丰市档案馆调取了沈某结婚登记书,结果在结婚登记表中有“1964年离婚”记载,但未查到以前的离婚登记。这就证明了沈某当初因此记载对他不利,就未给领导看,只拿出婚姻状况证明书,想蒙混过关,还常给领导施压添乱。
劳教所领导在了解真实情况后,及时与沈某进行了沟通,沈某表示理解和服从。从而平息了一起上访事件,为稳定一方,服务发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了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