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档案局制订规范 培树形象
发布日期:2012-07-31 浏览次数:3927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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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水平,规范工作行为,树立档案人良好形象,7月28日,滨海县档案局正式出台《滨海县档案局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今后,局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业道德的情况,将列入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的内容,作为确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
规范标准共有6条:“忠于祖国、忠于人民,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清正廉洁、甘守清贫,诚实守信、举止文明”。
《滨海县档案局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对全体工作人员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和明确的要求,强化了监督考核,有利于全体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档案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