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7-09 浏览次数:33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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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上午,为切实做好亭湖区水利普查档案工作,亭湖区档案局与水普办进行商谈,就水利普查档案工作诸多事项交换了意见。
区档案局工作人员在学习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和省级水利普查档案培训课件的基础上,根据亭湖区水利普查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结合水利科技档案的各项归档要求,与市区水普办档案工作负责同志就水利普查档案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档案的专项验收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商谈。
随后,亭湖区政协副主席、区档案局局长李洁莲同与会人员就水利普查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档时间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讨论,并耐心地解答了区水利普查办档案管理负责人在归档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问,为水利普查的归档工作理清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