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6-19 浏览次数:5584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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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市档[2012]18号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盐人社[2012]343号)要求,2012年度全市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申报工作于6月下旬开始。现就做好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个人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
3、个人业务自传。重点是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总结,一般在3000字以内;
4、近四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任现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有效的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证及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6、破格申报者,请按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并有单位出具的同意破格申报的推荐意见;
7、代表作品及论文。
同时,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还需报送《盐城市中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情况表》1份(盖章)。
二、申报条件
按照《江苏省档案专业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26号)执行。
三、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问题
(一)关于职称外语(古汉语)要求: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7]26号)精神执行。
(二)关于职称计算机要求:
1、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2、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三)关于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必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和继续教育制定公共科目培训考核。
四、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在审核材料时,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2、实行评前公示;
3、申报2012年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市直人员,由市各相关单位报市档案局初审,县(市、区)的由各县(市、区)职称办、档案局初审推荐并统一送市职称办(同时提供申报人员信息的电子表格);
4、报送材料时间:8月30日前;
5、报送材料的要求
①报送的评审材料要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推荐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印章后,经市或有关县(市、区)职称办验证;
②报送的评审材料须分“资格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外语(古汉语)合格证、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和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等)和“业绩成果材料”(业务自传、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著作、论文、专业技术报告、考核考绩登记表等)两部分,按顺序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不装订,另放)。将整理好的材料装进材料袋(盒),并贴上《申报档案专业资格材料目录》(附件1)
五、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把申报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并向市职称办反映。
六、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市档案局联系电话:88268065;联系人:彭光照。
特此通知。
盐城市档案局
2012年6月15日
抄送:市人社局职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