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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9 浏览次数:5880 字号:【
盐市档【2012】15号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地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档案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市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档案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档案局决定开展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在成立满5年的上述单位中评选产生,重点评选基层单位。
    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连续从事档案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档案工作岗位资格证书的在职在编档案工作人员。为不重复表彰,2011年被省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名额为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30个。
     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档案法律、法规,为档案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领导班子团结进取,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勤政廉洁,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突出,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紧紧围绕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战略目标,遵循档案工作规律,用科学、先进的理念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档案工作在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4、规章制度健全,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现象;创新管理手段和管理机制,管理严格规范,效果明显。
     5、干部职工队伍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先进个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档案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潜心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协作,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关心国家和集体利益,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近5年来曾受到县级以上单位的表彰。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条件,突出实际业绩。
     在评选推荐中严格掌握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评选标准,确保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其中科级领导干部的比例不超过25%。
   (二)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上报。对拟推荐对象,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所在单位和本地档案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
   (三)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
    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查公示程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
    1、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填写相应的审批表(附件2、3)一式6份。
    2、在填写审批表“主要先进事迹”的基础上,另附先进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真实、2000字左右。
    3、先进个人2寸免冠彩色近照6张。
    4、推荐报告一份。包括:人选产生程序,单位意见及公示结果。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于5月25日前上报至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本发至邮箱:ycdaj8119053@163.com。审批表可到市档案局网站下载。
四、表彰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市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
五、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档案局联合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联系人:刘永红,联系   电话:88119053。
 
 
                                                                                                       盐城市档案局
                                                                                                       2012 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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