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0-18 浏览次数:4521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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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长期处于家庭矛盾纠结的朱某,终于拿到了大丰市档案馆出具的档案证明,激动得流出眼泪。
原来,9月中、下旬,大丰市档案馆多次接待朱某查阅其父亲婚姻档案,朱某自称是将父母的房产过户给自己,但多次无法拿出相关查阅证明。档案服务人员感到疑惑不解,同时考虑到涉及其父母的合法利益,而《档案法》对公民“合法利益”的保护有明确规定。10月上旬,档案服务人员主动与朱某所在居委会取得联系,终于了解到朱某是下岗职工,其父母长年有病,父亲想过户给他,而母亲想过户给女儿,所以居委会等部门始终未出具证明。档案服务人员经过多次沟通和协调,最后老人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将房产过户给朱某,女儿由朱某适当经济补偿,终于化解了一场家庭纠纷,又维护了查档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