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深入挖掘和保存抗战时期的珍贵记忆,即日起,盐城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抗战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反映盐城市抗战时期史实的文字、音像、实物等档案资料,具体包括:
(一)文字类:抗战时期形成的公文、信函、题词、回忆录、手稿、图纸、漫画、报纸、书刊、杂志、日记、笔记、布告、入党申请书等。
(二)图片类:抗战时期的照片、画册、宣传海报、地图等。
(三)实物类:抗战时期的党章、证件、证书、牌匾、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纪念品、生活用品、慰问品、标语、传单、招牌、烈士墓志铭拓片、钱币等。
(四)声像类:抗战时期重大历史事件的录音、录像等资料,以及革命活动中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采访记录等。
(五)文学与艺术作品类:抗战时期的各种散文、诗歌、小说、戏剧以及军民抗战事迹的民间传说、歌谣故事等文学作品,书法、绘画、剪纸、雕塑、雕刻、连环画、版画等等艺术作品。
(六)其他与盐城相关的各类抗战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捐献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可靠,无所有权、著作权等纠纷,照片、录音等应为未编辑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
(二)文字、影像类资料需附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背景等)。
(三)实物类资料需提供来源、使用背景及历史意义说明。
(四)权利说明:对征集的档案资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本次征集活动以无偿捐赠为主。经鉴定具有收藏价值的归国家所有,由盐城市档案馆永久保存,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二)寄存。集体或个人可将收藏的重要资料寄存到市档案馆委托代管。寄存期间,其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属于所有人,不收取任何管理费,寄存者凭协议可免费随时查阅。
(三)复制。对确有价值的档案资料,持有人暂无捐赠、寄存意愿的,经双方协商,可采取复印复制等方式进行征集。
(四)录制口述档案。重大历史事件、突发事件、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人物活动的亲历者、见闻者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情况,录制口述档案。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成蓉 王磊
联系电话:0515-88268012
电子邮箱:ycsdagsk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抗战档案资料征集)
地 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2号(邮编:2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