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射阳县档案馆组织全馆人员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和《江苏法院判例:对档案馆提供档案信息的行为不服如何寻求救济》。在学习中,大家针对近两年来提供档案查询利用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强调,档案工作者要勤研究法律、多学习案例、善总结经验,不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一是提升法规的理解力。认真研读新修订的《档案法》第四章对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核心章节,力求吃透要义、把握精髓、依法用档,用法律武器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二是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档案利用和公布的规定执行,做到依法办事、依章行事,确保执行规定不偏差、落实制度不偏离、优化服务不缺位。三是提高风险的抗拒力。要针对档案实际利用出现的新情况,不断优化工作方式,做到工作有预案、履职有依据、服务有举措,让档案服务真正成为推进发展、促进和谐的动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