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1-17 浏览次数:5181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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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委《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省级检查验收的通知》的要求,盐城市档案局积极配合市农办,主动参与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工作。
检查前,市档案局根据有关要求,专门制定了《盐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验收标准及评分细则》,从组织管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整理规范、安全保管等五个方面细化了检查标准。检查中,在全面检查县(镇)级形成的档案资料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确权登记类档案材料进行抽查,一看应归档材料是否齐全,特别是一户一档的五表一簿;二看案卷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是否原件归档、填写是否规范、签章是否完备、电子扫描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三看档案编目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进馆条件。抽检比例为每县三个镇,每镇三个村,每村不少于40个农户。
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及时向相关县(市、区)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由县(市、区)档案部门督促整改,确保承包地确权档案专项验收通过后30日内,确权登记类档案连同纸质目录、电子目录、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件以及在承包地确权管理信息系统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接收进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