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市档[2017]42号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档案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从事档案工作满30年人员登记并颁发<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苏档办[2017]7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人员审核、登记工作,并于11月24日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登记表报送市档案局指导处。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2号,联系人:陈姿,联系电话:88268063。
附件:江苏省档案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从事档案工作满30年人员登记并颁发<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档案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