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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接收档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6 浏览次数:3408 字号:【
      近日,盐都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接收档案的通知》,新一轮档案接收正式启动。《通知》明确了档案接收范围为列为各镇(区、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2006年之前形成的属于永久、长期(30年)保存的各类档案,撤并机构上次移交年度至撤并期间形成的全部档案。同时《通知》对此次档案接收从案卷质量、档案装具、检索工具、档案交接文据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移交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整理,确保应移交档案齐全完整,档案整理编目科学规范;二是应使用符合档案行业标准的无酸档案盒;三是全部移交档案的纸质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案卷集目录、归档文件级目录,全部移交档案的电子档,包括目录电子档和全文电子档;四是做好档案交接文据。
      此外,《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实施,加强与档案馆人员沟通联系,以确保各单位进馆档案符合规定,方便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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