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其相关管理规定,积极推进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根据今年工作安排,定于12月份开展2016年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市级档案协作组各成员单位。
二、检查内容:2015年度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三、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1、2015年度归档文件目录(永久、30年、10年);
2、2015年永久、30年、10年档案各1盒;
3、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
四、检查方法及要求:检查以协作组形式,分12个组集中进行。检查的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见附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认真做好准备。对未能按期完成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或应归档文件材料缺失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档案专项执法检查。
联系人:陈姿;联系电话:88268063。
附件:2016年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安排表/UploadFiles/Content/file/20161124/20161124162012011201.doc
盐城市档案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