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市区壹号公馆的住户老黄来到市档案馆求助。老黄几年前在原老师范学校地块,现壹号公馆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靠近路边,楼层是2楼,一楼是营业用房。刚开始没什么问题,后来一楼的营业用房开了餐馆,产生的噪音及油烟对其日常生活影响较大。于是,老黄先后到环保局、工商局反映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后经人指点,到档案馆查找该地块开发时的环评报告。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老黄,找到了该地块一期工程的环评报告及批复,其中有一条明确指出“营业用房中不设饭店等餐饮服务点”。这份档案为老黄同志维护其个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