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破解“挪用经费”疑云
发布日期:2015-12-16 浏览次数:4538 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盐城水利局工作人员前来市档案馆,查阅盐城市引射济黄工程管理处及所属民便河岑山洞两个翻水站管理所成立文件。
原来,国家审计署对水利工程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引射济黄及民便河岑山洞翻水站几经改名,提出了疑问:引射济黄工程管理处、民便河岑山洞翻水站是不是未经批准私自设立?是不是挪用中央水利经费?市水利局一致认定这些机构是经省水利厅同意,由市水利局批准建立的。但在市档案馆水利局全宗档案里,找不到这些机构成立的文件,也就无法证明机构存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正在焦急之时,市档案馆工作人员提出,根据机构设立的规则,这应该由行署或市政府批准。于是便在行署(市政府)全宗中查找,终于找到1979年地区引射济黄工程管理处及所属民便河岑山洞翻水站管理所批准文件(盐署复(1979)18号文件)。最后,这份文件被上报国家水利部,顺利通过中央下拨水利经费专项审计,成功破解“挪用经费”的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