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县志》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盐城县志》,由明代盐城县知事杨瑞云于万历十一年主编完成,共十卷;第二部分《盐城县志(重修)》,由龙继东、陈玉树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总纂,共17卷。第三部分《续修盐城县志》由胡应庚、陈钟凡于民国二十五年完成,共有十四卷。第四部分《盐城续志校补》由胡应庚于1951年完成,分为三卷。本全宗档案较详细地记载和反映了盐城县的历史,对研究盐城县的地理、建置、民事、人物、艺文、交通、水利、教育等都有参考和利用价值。该志记载:汉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始设盐渎县,东晋义熙七年(公元411年)易名盐城县,隶山阳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