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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发布日期:2008-08-14 浏览次数:5495 字号:【

盐市档[2006]12号
关于印发《盐城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各专业档案馆:
    现将《盐城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于6月底前报送市档案局。
    附:《盐城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盐城市档案局
                               2006年5月25日

 

盐城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盐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盐城档案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切实推进全市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市“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盐城市“两个率先”目标,弘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团结奉献、进位争先的盐城档案精神,突出档案工作服务主题,加强法制建设、馆库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打造档案馆文化品牌,实现档案事业与盐城市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奋斗目标
  逐年增加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加大档案馆库建设力度,努力使各级各类档案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馆藏丰富、服务优良;市县两级国家档案馆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和文件备份中心的功能,力争成为地方文化标志。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收集齐全、管理规范、利用便捷、移交及时。档案信息化工作有新的突破,实现馆际间、馆室间目录数据联网,初步建成全市电子档案中心。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化建设比较规范。到“十一五”末,逐步建立与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充分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要求的,面向机关、面向社会、面向未来的现代档案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档案法制化建设
  “十一五”期间,市、县(市、区)档案部门要依据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盐城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履行档案行政职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档案事务,积极推进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在建立和完善档案行政管理制度上有新突破,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地制订与档案法律法规相配套的、符合盐城实际的档案行政管理制度。
  建立与档案行政管理相适应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档案行政执法体制。围绕开展档案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保障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档案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法制监督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机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档案行政层级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和制约。
  重视和加强对档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听证、行政投诉工作的领导,依法受理并办理档案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投诉事项,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继续加大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群众性档案法制宣教活动,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营造与档案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环境。
  (二)档案馆建设
  充分发挥市、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功能,把档案馆真正建成各地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和政务信息中心。
  把县(市、区)档案馆馆库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掀起新一轮档案馆建设的热潮。东台市、大丰市、亭湖区档案馆要抢抓行政中心搬迁的机遇,把档案馆建设放在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大局中考虑谋划,立足高定位、高起点,争取早立项,早建成;盐城市、盐都区、滨海县档案馆要在新建档案馆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功能完善和配套设施到位工作;其它县(区)档案馆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原有档案馆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优化功能配置,改善档案保管条件。
  重点抓好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依法开展到期档案及破产改制企业档案的接收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的收集;开展盐城名人档案库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征集反映本地经济、文化、地域特色的档案进馆;有重点地征集散存在社会的对国家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档案寄存、代保管服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馆藏丰富、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馆藏体系。
  加大档案依法开放力度。简化利用手续,扩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档案利用新途径,发挥因特网、政府网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实现已公开档案信息和已公开现行文件的网上公开利用。
  加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盐城市档案馆争创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县(市、区)新增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家。继续完善基地设施,新建或改建、扩建陈列展览场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举办档案史料展览;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
  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通过独立编撰、与县(市、区)联合、与有关部门协作等多种方式,产生一批有较高质量和文化品位的编研成果。开展全市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成果评奖活动。
  巩固提高已公开现行文件中心工作。健全现行文件的收集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优化服务环境,使之成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场所。
  积极开展星级档案馆创建活动。以《江苏省市、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等级评定办法》为指导,规范和加强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市和各县(市、区)综合档案馆都要在现有基础上取得新的进展。“十一五”内,盐城市档案馆要建成省一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
  全面落实《江苏省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2005-2010年)》,以档案信息网络化建设为基础,以深化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为目标,加快推进档案资源数字化、信息管理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化的进程。
  市、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按照“三位一体”的建设要求,结合当地电子政务发展的现状,逐步建立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服务的电子文件中心、电子档案中心和数字化档案馆。2010年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面建成与电子政务相配套的电子档案中心和数据备份基地。
  加强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积极推行文档一体化和馆室一体化管理模式,提高行政效能。重点抓好《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制订和执行,保证各立档单位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收集归档齐全并向档案馆移交。
  加快馆(室)藏档案数字化进程,市、县两级档案馆分阶段、分步骤推进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并建立数字化加工基地,完成馆藏档案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设,稳步推进重要全宗档案全文数字化和照片、录音、录像等特殊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有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馆)在2010年前完成室(馆)藏重要、珍贵、利用率高的档案数字化工作。
  (四)档案室业务建设
  完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体系,全面提高档案室工作规范化水平。
  贯彻实施《江苏省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标准》,继续做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等级评定工作,促进基层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实施进馆单位档案归档范围备案制度,加强机关业务档案的监督指导,保证各种门类、载体档案的齐全完整。制订和实施不进馆档案规范管理意见。依法按期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符合进馆标准的档案。
  继续坚持年检考核制度,不断改进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使年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经济领域档案建设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研究经济领域档案工作的特点,切实做好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社区、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档案工作。
  加强分类指导,以加强大企业大集团档案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引导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规范建档。对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档案代保管、代存服务。加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后档案处置的指导服务,重视和加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激发民营企业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觉性。
  继续实施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的全过程管理,全面实现“建一流工程、创一流档案”的目标。加强对开发区和科技示范园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发挥其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切实加强档案工作为“三农”服务的水平。围绕“以工业化致富农民、城市化带动农村、产业化提升农业”,巩固和发展村级建档成果,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小城镇建设等档案工作。
  广泛开展社区档案工作。贯彻执行《江苏省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社区建档工作。
  积极指导重大活动、社会信用、社会保障等的建档工作,不断拓展档案工作服务新领域。
  (六)档案人才建设
  树立科学人才观,积极吸纳档案专业知识人才、计算机人才进入档案部门;同时坚持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三结合,提高现有档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正派、业务过硬、纪律严明的档案干部队伍。
  全面实施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到2010年全市档案人员持证上岗率和继续教育率达95%以上,其中档案系统内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率达100%。
  重视人才资源开发、重视档案人才培养。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加强档案高中级职称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档案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和档案专业培训班学习。
  依托档案学会开展档案学术研讨。健全学会制度,壮大会员力量,积极开展档案学术研讨活动,发挥技术和人才优势,面向社会,开展档案中介服务,提高学会服务能力和自身活力。
  四、保障措施
  (一)围绕服务大局,进一步发挥档案工作服务“三个文明”建设的作用,把利国利民的社会效果作为衡量档案工作的第一标准,拓宽档案服务的新领域,探索档案信息资源增值服务和市场化开发的方法和途径,培育和发展档案中介机构,做好档案咨询服务工作。做好档案资料和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查阅利用工作,为机关、社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积极开展对重点建设项目、各类经济组织和农业农村等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合力扶持支柱企业、社区、民营企业的规范化建档,为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服务。加强档案馆的功能建设,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加强档案宣传,努力营造档案工作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档案宣传工作,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档案事业的理解、支持和重视,把档案事业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发展规划,稳步增加对档案事业的必要投入,逐年增加档案事业经费,重点解决好档案馆库新建和维修改建、珍贵档案抢救保护及信息化建设等必需的经费,为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提供物质保障。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强化公众档案意识,创造良好的档案工作舆论环境,扩大社会档案需求。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档案部门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坚持分类指导,运用法律手段指导、规范各级各类档案工作,加大依法监督和行政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效能,为实现规划提供法律保障。
  (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档案理论和政策研究,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新思路、新理论指导建设“十一五”档案发展。不断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建设和谐机关、创建全市最佳办事环境为抓手,全面推行政务公示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在全市档案系统营造树正气、讲奉献、顾大局、守纪律,勤政廉政、服务至上、进位争先的浓烈氛围。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机制和环境,为实现规划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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