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市档〔2014〕10号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档案局的统一部署,江苏省档案专业2014年度高级资格申报工作定于7月进行。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个人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省人事厅职称办制,新表一式3份);
2、《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自选1篇代表性论文用黑体标出);
3、个人业务自传。重点是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总结,一般在3000字以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任现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有效的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及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成绩证书;
6、《XXX申报档案专业XXX资格公示情况说明》,需含公示内容(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成果)、公示范围、时间和结果等;
7、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8、破格申报者,请按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并有单位出具的同意破格意见;
9、代表作品及论文;
10、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
11、继续教育公共学分验证证书;
12.档案馆(室)库房照片3张(需盐城市档案局盖章确认);
13、转评需原职称申报表。
二、申报条件
按照《江苏省档案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和《江苏省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26号)执行。
三、申报时间
2014年6月2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市档案局。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1、报送的评审材料要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程序做好审查、公示、推荐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完整。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印章。
2、报送的评审材料须分“资格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从事档案工作年限证明、单位公示情况说明、外语或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明或《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和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等)和“业绩成果材料”(业务自传、档案馆(室)库房照片、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著作、论文、专业技术报告 、考核考绩登记表等)两部分,按顺序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不装订,另放)。将整理好的材料装进材料袋(盒),并贴上《申报档案专业资格材料目录》。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需加盖骑缝章。
4、材料的规格、份数及报送时间须严格执行通知的要求,凡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五、说明
未尽事宜请按照省档案局《关于报送档案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详见江苏档案信息网,网址: www.dajs.gov.cn,“职称评审”栏目下)中有关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表格也请自行在该网站下载。
市档案局联系电话:88119059。联系人:彭光照。
盐城市档案局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