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档案局被盐城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4-03-12 浏览次数:3375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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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盐城市委下发《盐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命名2012年度平安单位、平安镇(街道)的决定》(盐委〔2013〕3号),盐城市档案局被命名为2011年度“平安单位”。
2013年,盐城市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统揽,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认真谋划、积极融入平安盐城建设,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与法制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档案部门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