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市档[2013]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其相关管理规定,积极推进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根据今年工作安排,定于11月份开展2013年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市级档案协作组各成员单位。
二、检查内容: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9号令情况,文件材料收集和整理、档案安全保管、档案利用等。
三、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1、《市级机关单位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评分表》(见附件1)
2、《市级机关单位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登记表》(见附件2)
3、2012年度归档文件目录(永久、30年、10年)
4、2012年永久、30年、10年档案各1盒
四、检查方法及要求:检查以协作组形式,分十二组集中进行。检查的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见附件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认真做好准备,对检查不合格单位,将发出档案执法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到期复查。
联系人:陈姿;联系电话:88268063。
盐城市档案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