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档发〔2013〕25号
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江苏省档案局《关于向从事档案工作满20年者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苏档发〔201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落实。今年申报的人员请填写《从事档案工作满20年人员登记表》,并附一张2寸照片,于10月15日前报市档案局办公室审核。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88268077。
盐城市档案局
2013年9月23日
附件:1、关于向从事档案工作满20年者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