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档案局集中学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发布日期:2013-04-12 浏览次数:339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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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盐城市档案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第30号令《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上,徐晓明局长指出:《规定》的发布是国家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加强档案管理领域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从内容上看,《规定》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针对性更加明确,对档案管理中已经发生、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做出了明确了界定,较《档案法》有所发展;二是操作性更加细化,对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档案违法违纪作出了详细的处理规定;三是权威性更强,《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强力部门的加入,使得执行力度更强。
徐晓明要求,市局上下要提高对《规定》的认识,下真功夫、狠功夫,认真做好《规定》的学习、贯彻、执行工作。一是熟读熟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规定》的内容,市局将在本月20日组织闭卷考试并公开成绩;二是积极展开面上的宣传工作,结合“6.9”、“6.19”法制宣传、中小学生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法制宣传栏更新等活动,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培训,今年的培训要及时添加对《规定》的讲解,提高档案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管档的责任感;四是加大指导力度,结合年检和日常调研检查,做好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查监督工作,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确保《规定》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