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2-14 浏览次数:5647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公开聘用一名小轿车驾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群众反映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男性,高中(含)以上学历;
3、驾龄5年以上,连续驾龄3年以上,无交通责任事故;
4、市区户口,住城南新区;
5、同等条件,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二、劳动关系:人员确定后,与市劳务协作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关系合同,后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我局工作。
三、工资待遇:参照市级机关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其它事项面谈。应聘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明于12月17日到市档案局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88119053,联系人:刘永红。
盐城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