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市档[2012]30号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各有关单位,市各专业部门档案馆:
新修订的《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以统制[2012]59号函批准执行,配套软件也已改版到位。2012年的档案统计年报与旧表差别较大,特别是增加了数字档案数据的统计。为了做好2012年度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工作,根据省档案局苏档办[2012]7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统计年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按照省档案局通知精神,今年的统计年报要下载相关软件完成上报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人于2013年1月30日前完成统计年报数据的录入和上报工作,做到认真细致,实事求是,防止虚报、漏报和错报。
二、填报范围
1、“档基1表”仅限各县(市、区)档案局填写;
2、“档基2表”、“档基2表附表”仅限各县(市、区)档案馆填写;
3、“档基3表”、“档基3表附表”仅限县直以上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档案室、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填写;
4、“档基4表”仅限地、市级以上开办档案专业教育的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填写;
5、“档基6表”仅限当年有基本建设工程的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填写。
三、配套软件的使用
请在盐城市档案局网站下载配套软件《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数据后,先将表格以excel格式导出,发送到市档案局邮箱(ycdaj8119053@163.com),审核通过后,再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数据传出,最后打印纸质数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档案局。
为了方便解答各单位在数据录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相关人员以“单位简称+姓名”的格式加入“市档案局统计年报群”,群号:95707290。或与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郭海霞 联系电话:88268053、88268077
附件:1、单位类别代码表
2、 档基1表
3、档基2表
4、档基2表附表
5、档基3表
6、档基3表附表
7、档基4表
8、档基6表
盐城市档案局
2012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1、档案统计年报工作通知.doc